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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点石律师事务所第二季度简报

来源:河南点石律师事务所时间:2016-6-2

河南点石律师事务所

 

2016年第2

 

 

目录

   201648日,胡剑南主任在开封市“全省‘法治人社’依法行政班培训”讲课。

   2016424日,本所全体律师集中学习《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的精神。

   201654日,胡剑南主任获“河南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201657日,召开本所例会,结合热点问题进行实务研讨。

   2016523日,胡剑南主任在巩义市人社系统进行《劳动人事行政执法的法律风险防范》培训。

 

 

   201648日,胡剑南主任在开封市“全省‘法治人社’依法行政班培训”讲课。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省“法治人社”工作暨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开封汴京酒店召开

  

会议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郝银处长主持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律顾问 胡剑南

                          依法行政培训

   2016424日,本所全体律师集中学习《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的精神。

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20159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下称《规定》。

《通知》指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规定》是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充分发挥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用的一部重要规范性文件,对于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检察机关要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精神,了解掌握《规定》的各项要求,充分认识《规定》的重要意义,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

《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真正站在全面依法治国全局和战略高度,从端正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入手,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律师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保障和促进律师依法执业。要把《规定》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在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各个检察环节为律师依法行使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等各项执业权利提供便利,认真听取律师的意见,切实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促进公正规范司法。对于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通报批评。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其他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律师依法执业行为的法律监督。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这次《规定》都对检察机关履行好这方面的职责提出明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应当畅通律师反映问题和投诉的渠道,对于律师对公安机关、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提出申诉、控告的,要及时调查核实,依法提出纠正意见。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探索完善监督机制,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

   201654日,胡剑南主任获“河南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表彰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的决

来源:河南律师 20160504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指导关心下,全省广大律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凝心聚力、解放思想、勇于进取,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严格依法规范执业,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积极履行职能作用,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涌现出一大批规范执业、维护正义、奉献社会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河南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经过申报、各地审核、公示,省律协综合评审,报省司法厅同意,省律师协会决定授予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等68家律师事务所“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授予支合等120名律师“河南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新的起点上再创新的业绩。全省律师行业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诚实守信,规范执业,和谐奋进,建功立业,促进河南律师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南省优秀律师名单         

省直(15名)

胡剑南 河南点石律师事务所

 

 

 

   201657日,结合房屋买卖热点问题,本所民商事业务小组进行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实务讨论。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作为较为常见的律师业务,几乎每个执业律师都会或多或少地办理。如何能够让这项“传统的”专业服务更好地体现专业性?如何在新政迟迟不能终结情况下处理好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有什么新思路、新观点?为了解答这些问题,为了进一步提升各位律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技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房地产专业法律服务。本所举办“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常见疑难问题”业务研讨活动。

与会人员从开发商取得预售证之预售商品房开始,一直到业主领取《房地产权证书》为止,商品房销售(预售)整个过程比较容易出现的纠纷进行梳理,整理出了10个具有代表性的疑难问题。

会议中,李冲律师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课件,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了梳理。民商事业务小组胡方瑞律师讲解了几个疑难案例。大家积极参与了本次活动。

参与研讨的律师还将把研讨发言材料反复完善,切实保证专题研讨的效果和质量,并将通过合适的形式与更多同行分享,以期进一步提升更多律师办理房地产纠纷案件的能力。此后,本所律师团队将牵头组织更多类似的研讨学习活动,更好地打造学习型团队,为更多客户提供更专业地法律服务。

 

 

 

   2016523日,胡剑南主任在巩义市人社系统进行《劳动人事行政执法的法律风险防范》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