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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石分享|从四个维度发力推动构建轻罪治理体系基本框架

来源:河南点石律师事务所时间:2023-9-27



2023年9月26日《检察日报》第7版

7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要求,重视和加强轻罪治理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探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我国司法实践,对于依法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可以全部纳入轻罪治理的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机关在治罪与治理并重的实践探索中,发现存在四个现实困境:一是从侦查机关到检察机关再到审判机关,部分办案人员思想认识和理念转变与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二是如何规范适用刑法第37条规定的非刑罚处置措施,需要系统性解决不起诉后端治理问题;三是非羁押强制措施操作困难,数字化监管手段不足;四是各政法机关合力不足,办案路径和评价指标各异。


检察机关承担着刑事诉讼主导责任,从新理念、新格局、新质效、新合力“四个维度”发力,推动构建轻罪治理体系基本框架,促进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和公平正义的有力维护。


树立轻罪治理新理念


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轻罪治理既包括传统检察办案的治罪,也包括能动检察履职的治理。必须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轻罪治理的根本指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轻罪案件。对于检察官来说,勇于承担起法定职责,既要做犯罪的追诉者,又要做无辜的保护者、正义的捍卫者,更要做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


二要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先秦儒家从明德慎罚到省刑慎罚思想的提出,反对重刑,主张为政以宽,对当代轻罪治理实践有着重要意义。儒家经典作家孔子的“赦小过”“哀矜折狱”思想,孟子的“罪人不孥”“国人杀人”思想,荀子的“宁僭无滥”“刑当罪”思想,这些智慧我们应当汲取和传承。今天,天下无讼、贵和求安的价值追求和轻重适中、轻重相举的司法原则,依然值得弘扬。


建立轻罪治理新格局


一是创新非羁押强制措施、非监禁刑的监管方式,降低轻罪羁押比率。坚决落实轻罪案件“非羁押为主、羁押为辅”的原则,细化社会危险性量化指标体系,拓展指标适用范围。对于难以把握的,可建立相应帮教组织,促进非羁押强制措施的适用。不断升级数字化监管方式,实现人防与技防有机结合,提升到案保障的科技化水平。


二是用足用好量刑建议权和不起诉裁量权,提升轻罪出罪比率。坚持出罪当宽、入罪当严,对于“情节显著轻微”的,坚决作不起诉处理。学会从经济学角度看刑罚,量刑建议要轻缓,减少监禁刑,增加单处罚金刑,使轻罪与刑罚、罚金刑相当。把好特殊群体轻罪犯罪“入口关”,体现“慎诉”的司法温度。


三是做好相对不起诉非刑罚措施适用,做到轻罪罚当其错。非刑罚治理措施分为三种类型:检察机关自行决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检察机关向职能机关建议,建议党政纪处分、行政处罚等;检察机关引导行为人承诺,承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公益捐助、生态修复等。第三种类型作为当前工作重点,要因地制宜搭建好志愿服务平台,使其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其真诚认罪悔罪。


提升轻罪治理新质效


一是积极开展和解、调解工作。注重社会关系的修复,创新调解模式,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组织对接,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对于犯罪嫌疑人足额缴纳赔偿保证金的,作为认罪悔罪态度和社会危险性因素予以考虑。在积极帮助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的基础上,还应广泛争取民政、社保、教育、妇联、红十字会等相关单位的支持,实施全方位多元化救助。


二是推进速裁程序适用。完善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机制,组建轻罪案件办案组,推进不捕直诉、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探索对适用速裁程序的认罪认罚轻罪案件集中开庭,公诉人集中出庭支持公诉,实现简案快办。


三是将检察建议融入诉源治理。在对案件作出轻缓处理的同时,注重通过办案发现社会治理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对案发地区、案发领域在管理、制度上的漏洞,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治理对策和建议,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和涉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促进依法行政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汇聚轻罪治理新合力

一是完善内部衔接配合。在检察机关内部,构建“刑事—行政—公益”有效衔接的轻罪非罪化处理机制,加强衔接配合,在线索移送、接续监督上形成合力。尤其是对被不起诉人提出行政处罚难以把握时,或者遇到主管机关拒绝处理、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到位、或可能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等问题时,检察一体化建设尤显重要。


二是加强与外部的配合协同。实践中,要加强工作交流,促进互学互鉴,与侦查机关构建检警联动机制,与公安、法院保持考核导向上的协调性,加速推进跨政法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三是完善制约监督机制。严格落实防止干扰司法“三个规定”,着力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防范廉政风险。深化司法公开,广泛开展听证活动,听取各方意见,做到应听尽听。重点对轻罪案件不当羁押、刑罚适用错误、行刑衔接不畅、行政处罚缺位等,加强制约,落实司法责任。


轻罪治理是对基层检察办案能力和政治智慧的综合考验,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对一般人的法治教育效果采取最佳方案。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陈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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