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所赵桢峰、胡雪岩律师收到了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发来的不起诉决定书,赵桢峰、胡雪岩律师主办的张某某等被控诬告陷害罪一案,张某某在一年以后终于等来无罪结果。
办案经过
2021年12月13日,鹤壁市公安局淇滨分局以张某某涉嫌诬告陷害罪将其刑事拘留,2021年12月22日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021年12月15日,河南点石律师事务所接受家属委托指派赵桢峰、胡雪岩律师主办此案,依法为张某某辩护。因该案案情重大,已经引起全国范围重大舆情,该案的处理结果,已不仅事关张某某的人身自由,也事关老百姓关心的国家反腐大局,也事关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大局。接受委托后,辩护人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工作,多次会见张某某充分了解了案情,并进行了必要调查。结合案件证据,经过律所多次分析论证,并征求张某某及其家属意见,辩护人依法为张某某作无罪辩护。2021年12月17日,辩护人依法向侦查机关提交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并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2021年12月28日,辩护人依法向检察机关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2022年2月21日,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2年3月10日,辩护人依法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词并与检察官进行了多次沟通。2022年5月27日,检察机关经审查依法作出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审查结果,张某某在被羁押五个月以后终于走出看守所大门。2023年2月21日,因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01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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