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裁决的正义-香港陪审团制度
来源:河南点石律师事务所作者:郑州律师时间:2016-4-29
多数裁决的正义-香港陪审团制度
陪审团历史及组成?
香港在1845年通过陪审团相关法律,开始实行陪审团制度,至今已有160多年历史。 1845年时香港人口不多,陪审团由6名陪审员组成。 现在,最严重的刑事案件(例如:谋杀、误杀、强奸、持械行劫、某些涉及毒品和商业诈骗的案件),均由1位原讼法庭法官及7名陪审员聆讯。 然而,法官也可下令将陪审员人数增至9名。 在死因裁判法庭,陪审团只须有5名成员。
为什么要陪审团?
「陪审团由普通人组成,比法官更能评断审理的案件中到底发生什么事。 审理案件时,陪审员被视为能够运用他们集体的常识、各自对于世界的认识以及各自的每日生活经验。总体来说,或甚至个别来说,陪审员的生活经验比法官的更为多样,陪审团也可能比较熟悉大部分被告及证人的生活情境。 此外,陪审团比较不容易变得麻木不仁,比较不会对于被告陈述充耳不闻而自然而然接受警方的说法。 在这样的根基上,陪审团较能审酌陈列眼前的事实,决定该采纳或怀疑证人的陈述,判断特定情节是否合理或者可能,并判断被告陈述是否可信。 」--【Juries: A Hong KongPerspective, Duff, Findlay, Hawarth, Chan (eds) (香港大学出版社,1992)】
陪审员的资格
出任陪审员是每一位合乎资格的市民的责任,虽有不便,香港是一个透明度高的法治社会,陪审团所扮演的角色尤为重要,因此出任陪审员也是一种荣幸。
有资格出任陪审员:
1. 年满21岁但未满65岁;
2. 精神健全而并无任何使其不能出任陪审员的情况如听觉或视觉的损伤等;
3. 品格良好,及 熟悉聆讯时所采用的语言— 中文或英文
如何挑选陪审员?
若符合出任陪审员的资格,人事登记处处长会把你的名字纳入陪审员名单内,并由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发出通知,通知你将会把你列入陪审员名单内。 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每星期以随机抽选的方式,从陪审员名单内抽出若干数目的陪审员。若你被抽中,法庭会以挂号邮递把传票寄给你。 曾接受传召而出席的陪审员,一般在两年内不会再被传召。 高等法院每宗有陪审团参与的审讯,都是在公开法庭以抽签方式,从被传召出席的陪审员中选出。
陪审员的职责
陪审员须根据案件中的事实,决定案中的被告人是否有罪。 在死因研讯中,陪审员则须决定死者的致死原因及与死亡事件有关的情况。
审讯或死因研讯需时多久?
刑事案件审讯一般需时1至3个星期,死因研讯则需时数天。 主审法官或死因裁判官会通知陪审团该案件的聆讯预计需时多久。
陪审员缺席与歧视陪审员
根据《陪审团条例》第32条,任何人士没有按照陪审员传票的规定出席法庭,即属违法。 《陪审团条例》第33条规定,任何雇主因雇员出任陪审员而终止雇用或威胁终止雇用其雇员,或在任何方面歧视其雇员,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5,000元及入狱3个月。
出任陪审员会否获发津贴?
被挑选在案件审讯时出任为陪审员的人士,可根据《陪审团条例》第31(1)条获发津贴。 津贴按天计算,不足一天也作一天算。大约每日200-300港币左右。
陪审团是司法制度正当性的象征。
作者香港张元洪律师—欢迎转发